她教我如何适应古代,帮我撑腰,为了让我不受人欺负,她让她爹收我为义女。
可她对我说,她爱上了那个原书中为女主付出一切的悲惨男二,她想救他。
她不想回家了。
我离开时,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她明媚温柔的笑容。
后来,我走遍了大江南北,见到了塞外春景,大漠孤烟。
这本书的情节接近尾声时,我回来了。
却只看见她冰冷的,被炽烈的火焰舔舐得只剩一把骨灰的遗体。
她爱的那个男人跪在废墟旁,悔恨痛哭。
她的儿子缩在一个貌美妇人的怀里,满脸嫌恶:她死了,宁姨终于可以当我的娘亲了。
我蓦然笑出声来。
原来,有些人,是不配被拯救的。
......林朝朝死的时候,什么也没带,惟独带了我亲手给她打造的手镯。
那是用铝合金做的,刀砍不断,火也烧不坏。
可惜手镯被掩盖在漆黑脏乱的废墟中,早已失了它原来的纯白。
我弯腰拾起来,珍惜的用衣袖擦干净上面的杂灰,慢慢放进怀中。
我想起现代的林朝朝,原先是最怕疼的。
她带我出去玩,不小心磕伤一点都大呼小叫,眼泪汪汪的让我给她吹。
可是如今,她不再笑,也不会哭了,因为她把自己烧的连骨头也没剩下。
她嫁的悲惨男二跪在地上,神情麻木空洞,好像多爱死去的妻子一样。
一旁的女子盈盈落泪,牵着林朝朝十月怀胎拼了命生下的儿子向我走来:你就是朝朝妹妹经常提到的沈姑娘吧,我叫宁熙,是朝朝最好的朋友。
宁熙啊,这本书的女主,当今皇帝的白月光。
也是她夫君的心尖宝。
我嗤笑一声,身后的女将径直抽出腰间的鞭子,干脆利落的狠狠甩在她后背。
宁熙的衣衫瞬间被划破一个大口子,鲜红的血泅透开来。
她的口中溢出哀嚎,身体摇摇欲坠。
司小琛立刻愤怒上去,伸手挡在我面前,一张小脸生得与林朝朝七分相似,却没继承她的半点柔善:你居然敢打宁姨!我不会放过你的!小小的孩童,眼里分明充斥着对我的惊惧,却依旧像保护母亲一样保护着宁熙。
可他真正的母亲还躺在废墟下,那抹骨灰甚至还是温热的。
我微笑的上前,毫不犹豫一脚踹开司小琛,我没有留情,用了足足七分力道。
司小琛重重摔在地上,喷出一口鲜血。
这次,他终于知道害怕了,像见到恶鬼一样后退:沈姨,我是司小琛啊,你以前还说过最喜欢我的......我慢慢摩挲怀里的手镯,冷冷的注视他,犹如看一个死物。
爱屋及乌罢了,我是个疯子,林朝朝敢抛下我自焚,她生的白眼狼自该承受我的痛。
宁熙在旁边如弱柳扶风,似是看出我不好惹,她口中戚戚叫着:沈姑娘有什么怒火都朝我来,别伤害孩子。
可是她的脚却丝毫未曾挪动半步。
不愧是原书中将所有男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女主啊,林朝朝确实斗不过她。
我看到宁熙手上戴的步摇,流光溢彩,闪烁着细细微光。
那是我离京前,派人寻遍南坞花费大力气寻到的,原书中独一无二的稀世珍宝。
世间仅此一支。
我将它赠给林朝朝,贺她新婚快乐。
彼时,她弯着月牙唇,笑的一脸傻气,感动得往我怀里蹭,像个朝气蓬勃的小太阳。
其实她也知道,她冲我撒撒娇,我什么都会给她。
但是,这支步摇此时此刻,戴在宁熙头上。
我拔出佩剑,恶狠狠一刀砍掉了她头上的发髻,甚至不小心擦破了她的头皮。
那支步摇落在地上,我用金贵镶着南珠的鞋重重碾上去,将步摇踩的稀烂。
我送给林朝朝的东西脏了,脏了,便该毁掉。
宁熙眸底分明有着怨毒,却款款落泪,像极了现代的林朝朝拉着我追剧时,指着电视剧里面的人骂心机绿茶的模样。
我离京前,这本书的女主一直没出现过,若早知道林朝朝要面对的是这种货色,我绝不会放任她一个人在京。
司小琛心疼的看着宁熙,开始同我装可怜:沈姨,我知道娘亲死了你很伤心,但是宁姨是无辜的,看在我的面子上......我平静开口: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来同我讲面子,早在你出生那刻,我就应该派人把你掐死。
也好过同外人一起逼死林朝朝。
司小琛蓦地惨白了脸。
我让身后的女将把林朝朝的骨灰全部装在瓷瓶里带走,司弃归却突然疯了般站起来,目光阴鸷狠绝:朝朝是我的妻,哪怕是死了也要留在我身边,谁敢将她带走,死!正合我意。
我挥动手里的剑和司弃归打在一处。
还没三个回合,他便受不住连连被逼退。
真是中看不中用的废物,怪不得原书死的那样惨。
我下了狠劲,直取他要害。
门外突然涌进大批侍卫,清冷熟悉的男音带着淡淡的威慑:疏眠,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