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摆摊卖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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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男德标兵,个别有男德没道德,又争又抢。

女主娇憨美人,知错就改,不服就干!

非女强文。

书中人物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建议寄存脑子阅读。

避雷:男全洁,女不洁。

ξ( ✿>◡❛)╭☞大脑寄存处)————————“这个”托尼请帮我打薄蛊“,用了真能长头发?”

“包的包的!”

打了一天螺丝的弥师傅,在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支起自己的小摊。

七八月的酷暑,她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碧绿清亮的眼睛。

顾客是个三十左右的程序员。

年纪不算大,但一脸憔悴,一看就知道是被资本榨得一滴也不剩了。

他挠挠头,假发歪了。

秉持着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弥厌没有笑。

“便宜点。”

“两百块,不能再少了。”

弥厌伸出两根手指头。

“这包装怎么这么廉价……”“哥,咱们讲的就一个实在,多余的包装费我都帮你省了!”

见对方迟疑,弥厌捡起一颗石头。

拧开矿泉水瓶子,倒出一只”托尼请帮我打薄蛊“。

蛊虫一碰到石头,光滑的石头表面立刻生出浓密油亮的黑发。

程序员大哥看得眼睛都瞬间清澈了。

“哥,颜色也可以自己调哦!

想要什么颜色,就给这些小东西吃什么颜色的东西。”

“两百块才五只,能不能再便宜点?”

“这个真不行,一只用了管一个月呢!

去植发都不一定有我这效果!”

弥厌又鬼鬼祟祟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塑料瓶,上面的标签写着”隔壁媳妇馋哭了蛊“。

“这个一只原价要一百!

今天我们有缘,如果你买一只,两样东西我总共只收你二百五!”

“保真不?”

这种蛊,弥厌还真不好给消费者展示功效。

“兄弟,我专业蛊师,能卖你假蛊?”

噗噗,他内心动摇了。

弥厌藏在围脖下的嘴脸,渐渐扭曲。

摆了七八天的摊,终于要开张了!

其实,弥厌早就注意到这个男人了。

他每次路过,都会在她的小摊前故意放慢脚步。

左手无名指有戒指,己婚。

有时加完班回家,接到某个电话后总是面露难色。

而这个点会打电话来的,不是老婆就是老母。

老母亲打来,多半是嘘寒问暖,不至于让他面露难色。

老婆打来,无非是“我买了件性感睡衣”之类老生常谈的话题。

就算弥厌猜错了,天底下也没有哪个男人能抵得住一夜七次这种诱惑。

“扫码。”

决定付钱那一刻,男人好像做贼一样,不安地西处张望。

“好嘞哥!”

弥厌麻溜打包好,双手奉上矿泉水瓶:“祝您和太太生活幸福!”

程序员大哥拿了东西,慌慌张张往地铁站走。

看见他走远,弥厌一把将围脖扯掉。

“呼~热死了!”

她还没来得及缓口气,烤红薯的大爷忽然推起小车哐哐跑:“敌袭敌袭!”

霎时间,看似平静的角角落落,涌现出推车挑担的千军万马。

弥厌也扛起摊位狂奔,加入逃亡大军。

“靠!

本座当年……当年渡劫都没跑这么快。”

她气喘吁吁,和烤红薯的大爷一起躲在桥洞下。

大爷向她投去关爱智障的目光,“小姑娘真可怜啊,年纪轻轻就傻掉了……”“大爷,我真没吹牛,想当年我称霸一方,座下十几万徒子徒孙,坐拥几万个山头……”“傻孩子,给,趁热吃,别噎着嗷。”

大爷给她包了个红薯,摸摸她的头,推着小车走了。

弥厌捧着红薯啃,目送大爷离开。

长叹一声,“害,算了,他不懂不怪他。”

斗转星移,如今己经过去一千年,她的威名被人遗忘也很正常。

确切来说,应该是臭名。

没蹲小黑屋之前,弥厌是天下有名的魔头。

她自出生起,就拥有举世无双的力量。

无敌很寂寞,她闲得无聊,创立了臭名昭著的暗月教。

教徒们正事不干,天天在民间搜罗帅哥美男上供。

甚至有些世家大族为了巴结她,还会自愿交出族中最俊美的男子。

弥厌眼光很挑,不仅要十成新,还要长得好,身材好。

即便她如此挑剔,也经不住量大管饱啊。

所以她收集男人跟收集手办似的,换男人比换衣服还快。

天下苦弥厌久矣,人人敢怒而不敢言。

好在女魔头为数不多的脑细胞,都拿去记美男的长相了,倒也没闹出什么毁天灭地、血流千里的事来。

弥厌只记得那是个稀松平常的下午,一觉醒来,天塌了!

系统说她是大挂壁,要封她号,关小黑屋!

于是,她坐了一千年的牢。

刑满释放后,系统为了不让她滥用外挂,还给她搞了个防沉迷模式。

积满三千功德,才可以获得一张武力体验卡。

而且,在体验期间,还不能破色戒,否则会失效。

不得不说,这系统是懂她的。

弥厌吃完红薯,在衣摆上揩揩手,准备回去睡觉。

明天还得当厂妹打螺丝呢。

这个月的最后一天了,她不能没有两百块的全勤奖!

洛兰城,某小区。

“兄弟,不是我们不理解你,老小区隔音差,你们体谅一下街坊邻居,办事小点声。”

“是是是,警官同志,我们知道错了!

下次一定注意!”

男女主人又是鞠躬又是致歉。

半夜接到报警电话,疑是某小区男主人家暴,打得女主人上气不接下气,哭爹喊娘。

结果匆匆出警,闹了个大乌龙。

“警官,实在抱歉哈,让你们大半夜辛辛苦苦跑一趟!”

“没什么事那我们回去了。”

“诶好好好……”这时,走进来一个身形魁梧的男人。

一头短发干净利落,剑眉星目,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

制服完美贴合,武装带勾勒出他劲瘦的腰。

“陆队!”

年轻警官看着这个男人,眼里满是崇拜。

“有其他异常吗?”

“没有。”

陆放不经意瞥了一眼桌上的透明玻璃罐。

罐子里,几只色彩鲜艳的小蝴蝶翩翩起舞。

是蛊!

他瞳孔骤缩,呼吸也陡然急促起来。

但又很快恢复平静。

他指着玻璃罐:“养的宠物?

挺漂亮,在哪儿买的?”

程序员大哥支支吾吾:“就、就城南那条老街,看着稀奇就买了……”“确实挺稀奇。”

上次见到这东西,还是一千多年前。

那时,陆放是县衙捕快,奉命缉拿采花大盗。

和那淫贼周旋了几个月,终于将其逼入绝境。

淫贼走投无路,趁他不备,拉着他坠入谷底。

他摔断了腿,昏迷不醒。

再睁眼,身边坐着个女子。

女子生得明艳动人,一双碧绿明亮的眸子如一汪春水。

陆放连多看她一眼都会失神。

她说她是附近农户的女儿,叫阿厌,讨厌的厌。

阿厌每日都会来山洞替他换药疗伤,一首照顾到他完全康复。

后来,他发现采花大盗其实是阿厌。

“你以为我把你腿治好为的是什么啊?”

阿厌索性也不装了,给他灌了一整壶蛊。

等陆放重见天日时,隔壁麻二媳妇都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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