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冰山美人进宫选秀

古代的冰山美人进宫选秀

作者: 不吟诗不作对

其它小说连载

书名:《古代的冰山美人进宫选秀》本书主角有季康季若作品情感生剧情紧出自作者“不吟诗不作对”之本书精彩章节:“过”声音跟冰碴子似不带一点温我抬看见了我的老季若她就站在院子中间那棵桂花树穿着一身素白的长腰束得跟柳条似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短刀尖还挂着一滴我叫楚三个月我还是个在录音棚里骂歌手五音不全的音乐制作一场大再睁我就成了这大户人家的上门女同名同但命是天差地原主是个彻头彻尾的窝囊手不能提肩不能入赘到这掌控着城里一...

2025-10-18 01:38:28

“你,过来。”声音跟冰碴子似的,不带一点温度。我抬头,看见了我的老婆,季若烟。

她就站在院子中间那棵桂花树下,穿着一身素白的长裙,腰束得跟柳条似的,

手里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短刀。刀尖上,还挂着一滴血。我叫楚哲,三个月前,

我还是个在录音棚里骂歌手五音不全的音乐制作人。一场大火,再睁眼,

我就成了这大户人家的上门女婿。同名同姓,但命是天差地别。原主是个彻头彻尾的窝囊废,

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入赘到这掌控着城里一半绸缎生意的季家,

纯粹是为了给季家大小姐季若烟冲喜。结果喜没冲成,季大小姐的病是好了,

但这赘婿也就成了家里最碍眼的存在。“叫你呢,聋了?”旁边一个家丁推了我一把,

眼神里全是鄙夷。我叹了口气,慢吞吞地走过去。季若烟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把手里的短刀“啪”地一声丢在我脚下。“厨房缺个杀鱼的,你去。要是不愿意,

”她顿了顿,终于抬起眼看我,那眼神冷得能把我冻住,“就拿着休书,滚出季家。

”我低头看了看那把刀,刀柄还是温的。这就是我老婆。城里有名的冰山美人,

季家的实际掌权人之一。她很少跟我说话,每次开口,都跟刀子似的。“大小姐,

他哪会杀鱼啊,别把手给剁了。”刚才推我的那个家丁在旁边阴阳怪气地笑。我没理他,

弯腰捡起了刀。刀不重,但握在手里,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我上辈子握得最多的是调音台的推子和吉他。“我会。”我开口,声音有点干。

季若烟的眉毛似乎动了一下,可能没想到我会答应得这么干脆。“那就去。”她说完,

转身就走,裙摆划出一个冷漠的弧线。我捏着刀,去了厨房。厨房里烟火气很重,

一群厨子和帮工看见我进来,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眼神各异。有看笑话的,有同情的,

但更多的是无视。一个胖厨师指了指角落里一个大木盆:“喏,今天的鱼,全杀了。

老太君晚上要喝鱼头汤。”我走过去,盆里十几条活蹦乱跳的黑鱼,正甩着尾巴,

溅了我一身水。我没杀过鱼。但我不能说不。在这个家里,一个没用的赘婿,

连呼吸都是错的。我要是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今天下午就得卷铺盖滚蛋。滚蛋倒是无所谓,

但我身无分文,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出去就是饿死。我深吸一口气,捞起一条鱼,

学着以前看过的视频,用刀背往鱼头上一拍。鱼挣扎了一下,不动了。周围一片安静。

我能感觉到那些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背上。我把鱼按在案板上,刮鳞,开膛,去内脏。

动作很生疏,血和鱼鳞溅得到处都是。但我没停,一条接着一条。等我把最后一条鱼处理完,

我的手已经在抖了,身上全是腥味,衣服也湿透了。我直起腰,

发现厨房里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开始各忙各的了,没人再看我。我赢得了暂时的平静。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没资格上主桌,只能跟一群下人一起在偏厅吃。主桌那边很热闹,

听说是为了给老太君下个月的七十大寿做准备。我的“大舅哥”,季若烟的亲哥哥季康,

正高谈阔论。“娘,您的寿宴,我已经请了城里最有名的‘百灵班’来唱堂会,

保准让您高兴!”“还是我儿有孝心。”老太君的声音听起来很高兴。

我埋头扒拉着碗里的饭,菜基本都被抢光了,只剩下点汤水。突然,季康的声音传了过来。

“对了,楚哲呢?”整个偏厅瞬间安静下来。我捏着筷子的手紧了紧。这家伙,

每次见我都要踩一脚才舒服。“姐夫在这儿呢。”一个声音替我回答了。我抬起头,

看见季康端着酒杯,一脸假笑地朝我走过来。“楚哲啊,你好歹也是我们季家的女婿。

娘的寿宴,你准备了什么节目啊?别说你这个当孙女婿的,就准备干看着吧?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这个问题,就是要我当众出丑。我能准备什么?

我一个身无分文,连下人都不如的赘婿。我站起身,没说话。“怎么,说不出话了?

”季康的笑意更浓了,“也对,你一个废物,能准备什么?这样吧,

到时候你就负责在门口给客人们磕头,也算你尽孝了,哈哈哈!”周围响起一阵压抑的笑声。

我看着季康那张得意的脸,慢慢地开口了。“我准备了一个曲子。”笑声戛然而止。

季康愣住了,好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你说什么?曲子?你?哈哈哈,你会弹棉花吗?

”连主桌那边都投来了好奇的目光。我看到季若烟正看着我,眼神里没有惊讶,

只有一丝审视,像是在评估一件货物的真伪。“到时候,献给老太君。”我一字一句地说完,

然后坐下,继续吃饭。没人再说话了。但空气里充满了质疑和嘲讽。我没管他们。

饭碗里已经空了。我放下筷子,转身离开了偏厅。回到我住的那个又小又潮湿的柴房,

我躺在硬邦邦的床上,看着天花板。穿越过来三个月,我一直在装傻,在忍。因为我知道,

我手里什么牌都没有。但今天,他们把牌递到我手里了。寿宴。一个舞台。

一个让我这个“废物”开口说话的机会。我闭上眼睛,脑子里开始过着那些熟悉的旋律。

这个世界,没有地球的音乐。那我,就给他们一点小小的震撼。接下来的一个月,

我过得异常平静。季康大概觉得我那天是死鸭子嘴硬,没再来找我麻烦。

季若烟也没再出现过。我在季家的存在感,又回到了一个透明人的状态。除了杀鱼,

我还被安排去劈柴、挑水、打扫院子。我全都干了。干活的时候,我脑子没停。

我在熟悉这个世界的乐器。这里的乐器很简单,主要是琴、瑟、箫、鼓,

音阶也和古代的宫商角徵羽差不多。音乐风格,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很雅正、很平淡的东西,

适合焚香、喝茶、打坐。换句话说,很催眠。这给了我巨大的操作空间。寿宴当天,

季家张灯结彩,宾客盈门。我换上了一身唯一还算体面的青色长衫,还是入赘那天穿的。

作为季家的赘婿,我被安排在门口迎客。说白了,就是个活的吉祥物,杵在那儿,

让来来往往的宾客用眼神把我凌迟一遍。“哟,这就是季家那个上门女婿?”“长得倒还行,

可惜是个吃软饭的。”“听说脑子还有点问题,上次居然说要在寿宴上献曲,笑死人了。

”我面无表情地听着,心里毫无波澜。季康穿着一身骚包的锦缎,在我面前走来走去,

时不时用一种看死人的眼神瞥我一眼。季若烟也来了,她今天穿得很隆重,一身红裙,

衬得她皮肤更白了,但脸上的表情还是跟冰块一样。她从我身边走过,一眼都没看我。

我知道,今天我要是搞砸了,她会是第一个把我扔出季家的人。宴会开始,歌舞升平。

百灵班的表演确实不错,唱腔婉转,身段优美。老太君看得很开心,赏赐不断。酒过三巡,

菜过五味。季康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各位,今日是我娘七十大寿,多谢各位赏光。

除了百灵班的助兴,我们季家自家人,也为老太君准备了寿礼。

”他先是献上了一座半人高的珊瑚树,引来一片惊叹。然后,他话锋一转,看向了我。

“当然,我们家最‘有才’的孙女婿,楚哲,也为老太君准备了一首‘惊世骇俗’的曲子。

大家说,想不想听啊?”他故意把“有才”和“惊世骇俗”几个字咬得很重。

满堂宾客都哄笑起来。“想听!”“快让季家的姑爷露一手!”所有人的目光,

戏谑的、好奇的、鄙夷的,全都射向我这个角落。老太君坐在主位上,看不出喜怒。

季若烟端着茶杯,轻轻吹着热气,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与她无关。我站起身,

掸了掸衣服上的褶子,一步一步,走到了大厅中央。没有紧张,反而有点兴奋。

就像第一次上台前一样。“你想用什么乐器啊?要不要我给你找个盆来敲敲?

”季康还在旁边煽风点火。我没理他,对旁边的乐师说:“借古琴一用。

”一个乐师犹豫地把自己的琴递给了我。我抱着琴,席地而坐。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等着看我的笑话。我试了试音,琴的音色还不错。然后,我抬头,环视了一圈。

季康抱着胳膊,一脸的“我看你能玩出什么花样”。季若烟放下了茶杯,

眼神终于落在了我身上。我深吸一口气,手指拨动了琴弦。第一个音符响起,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这个音,很怪。不是他们熟悉的任何一种指法弹出来的。

我没有弹他们习惯的那种流水一样平滑的曲子。我弹的是蓝调。用这个世界的古琴,

弹出了布鲁斯音阶。那种带着点忧郁、又有点骚动的节奏,像一滴墨汁滴进了清水里,

瞬间就把整个大厅那种雅正的气氛给搅乱了。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这弹的什么玩意儿?

”“乱七八糟,不成体统!”季康的嘴角已经咧到了耳根,

他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跳梁小丑。老太君的脸色也沉了下来。我能感觉到季若烟的视线,

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我不管。前奏结束,我开口唱了。

我唱的不是这个世界那种之乎者也的雅词。我唱的是大白话。“他们笑我,像条狗,

只会低头吃饭走。”“他们说我,是废物,烂泥扶不上墙头。”“我把白眼都当酒,

一口一口全吞进喉。”“今天站在这楼,不为王侯,只为自己吼一吼!

”我的嗓音没经过什么专业训练,有点沙哑,但充满了力量。歌词简单粗暴,像一把锤子,

狠狠地砸在每个人的心上。大厅里死一般的寂静。所有人都懵了。他们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歌。

歌词这么直白,简直粗俗。曲调这么怪异,简直是噪音。季康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

他指着我,眼泪都快出来了。“疯了,这家伙疯了!这就是你说的曲子?这是噪音!

是污我娘的耳朵!”宾客们也反应过来,开始窃窃私语,然后是毫不掩饰的嘲笑。

“伤风败俗!快把他赶下去!”“季家的脸都被他丢光了!”老太君的脸已经黑得像锅底,

她手里的拐杖重重地敲了一下地面。“胡闹!”两个家丁立刻朝我冲了过来,

准备把我拖下去。就在这时,一个清冷的声音响了起来。“等一下。”是季若烟。

她站了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她。她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了之前的冷漠,

而是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有震惊,有疑惑,还有一丝……探究?“让他唱完。

”季若烟开口,那两个冲过来的家丁硬生生停住了脚。整个大厅,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看着她,又看看我,不明白这位向来最讨厌我这个赘婿的季家大小姐,

为什么会突然出言阻止。季康的笑容僵在脸上:“妹妹,你这是干什么?这家伙在胡闹,

你还护着他?”季若烟没理他,只是看着我,重复了一遍。“继续。”她的声音不大,

但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命令。我心里有点意外,但更多的是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我了解季若烟这种人。她是一个绝对的实用主义者,或者说,一个精明的商人。她讨厌我,

是因为我觉得我“没用”。而刚刚我的歌,虽然在这个世界的人听来很“怪”,

但它传递出的那种情绪,那种从未有过的音乐形式,对一个嗅觉敏锐的人来说,

是一种全新的“商品”。她看到了价值。哪怕只有一丝可能。我冲她点了点头,

算是谢了她的解围。然后,我无视了周围所有的目光,手指重新搭上了琴弦。琴声再起。

这一次,节奏更快,更激烈。我把古琴当成了吉他,用扫弦的方式,弹出了强烈的和弦。

“砰!砰!砰!”这声音,不像琴声,更像战鼓。所有人的心脏,都仿佛跟着这个节奏在跳。

然后,我唱出了副歌。我的声音提得很高,几乎是在嘶吼。“谁说泥里开不出花!

谁说蝼蚁不能把天踏!”“我命由我不由他!今日一曲敬天下!”“敬那些嘲讽的嘴巴,

敬那些冷漠的伤疤!”“等我风光时,再来喝杯茶!”炸了。整个场子都炸了。

如果说前面的主歌只是让他们觉得怪异,那这几句副歌,就像一道雷,

直接劈在了每个人的天灵盖上。那种原始的、不加修饰的、充满了生命力的呐喊,

冲垮了他们习惯了几十年的温文尔雅。他们听惯了情情爱爱,风花雪月。

何曾听过这种把“不服”和“野心”直接吼出来的歌?那个骂我“不成体统”的老学究,

手里的胡子都揪下来好几根,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那些之前还在嘲笑我的宾客,

一个个都呆若木鸡,脸上的表情像是见了鬼。季康彻底傻了,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

变得惨白。他终于意识到,我不是在胡闹。而老太君,她那双浑浊的眼睛里,

竟然放出了一丝精光。她紧紧地握着拐杖,身体微微前倾,像是在努力听清每一个字。

我的目光,落在了季若烟身上。她的表情,终于崩了。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上,

第一次出现了控制不住的震惊。她的嘴唇微张,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仿佛要在我身上看穿一个洞。我迎着她的目光,弹完了最后一个音。余音绕梁。整个大厅,

安静得能听到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过了足足有十几秒。“啪。啪。啪。”掌声响起来了。

不是别人,是主位上的老太君。她一边鼓掌,一边站了起来,看着我,

一字一句地说道:“好一个‘我命由我不由他’!”老太君一鼓掌,其他人也如梦初醒,

稀稀拉拉地跟着拍起了手。掌声越来越响,最后,变成了雷鸣。那些刚才还在骂我的人,

现在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敬畏和不可思议。我站起身,抱着琴,对着老太君深深鞠了一躬。

“献丑了。”老太君摆了摆手:“不丑,不丑!这曲子,叫什么名字?”我想了想,

胡诌了一个:“《不服》。”“好,好个《不服》!”老太君连说两个好字,

“我活了七十年,从没听过这样的曲子。赏!重重有赏!”季康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

他精心准备的珊瑚树,此刻跟这首《不服》比起来,简直俗不可耐。寿宴结束,宾客散去。

所有经过我身边的人,都主动跟我点头示意,态度和来的时候截然不同。这就是现实。

我正准备回我的柴房,一个丫鬟拦住了我。“姑爷,大小姐请您去书房一趟。”我心里一动,

知道正戏来了。我跟着丫鬟,第一次走进了季若烟的院子。她的书房很大,摆满了书架,

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和她身上一样的冷香。她就坐在那张巨大的书桌后面,

手里端着一杯茶,正在看一本账簿。我进去,她没抬头。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放下账簿,

抬起眼。“说吧。”“说什么?”我揣着明白装糊涂。“那首曲子,

”她的声音恢复了平时的冰冷,但眼神里的探究却藏不住,“不是你做的。

”她用的是肯定句。我笑了。“为什么这么说?”“你,”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那眼神就像在评估一件商品,“入赘季家三年,一直碌碌无为,胆小懦弱。一个人的性情,

不可能一夜之间大变。这曲子里的狂傲和不羁,不是你能有的。”我心里给她鼓了个掌。

不愧是季家的掌舵人,观察力够敏锐的。“那你觉得,是哪来的?”我反问。她沉默了。

是啊,她想不通。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这种风格的音乐。“我不管它是哪来的。

”季若烟站了起来,走到我面前。她比我矮半个头,但气场足有两米八。“我只问你,

这种曲子,你还有多少?”我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甚至能闻到她呼吸里的茶香。

我伸出一根手指。“这重要吗?”我慢慢地,把那根手指,变成了整个手掌。“重要的是,

它能给季家带来什么。”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大小姐,我们,做个交易吧。

”季若烟的眼睛眯了起来。那是一种野兽在审视猎物时才有的眼神,充满了危险和压迫感。

“交易?”她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你有什么资格,

跟我谈交易?”“就凭我能写出《不服》。”我毫不退缩地迎着她的目光。“一首曲子而已,

”她轻描淡写地说,“今天能让你在寿宴上出风头,明天就会被人淡忘。你以为,

凭这个就能改变什么?”“那如果,我能写出十首,一百首呢?”我往前走了一步,

我们之间的距离更近了。我甚至能看到她纤长睫毛下,瞳孔里映出的我的倒影。

“如果我能让整个城,甚至整个国家的人,都为这种音乐疯狂呢?”“如果我能用这种音乐,

创造出你无法想象的财富呢?”我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锤子,砸在她的心上。

季若烟的呼吸,有了一瞬间的停滞。她是个商人。她听懂了。我说的不是音乐,是生意。

一门前所未有,利润大到无法估量的生意。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会叫人把我扔出去。

然后,她转身走回书桌后,坐下。“说出你的条件。”她重新恢复了那副冰山脸,

仿佛刚才的失态从未发生过。我知道,鱼上钩了。“第一,我不住柴房了,

我要一个单独的院子,和我现在身份匹配的下人。”“可以。”她点头,这只是小事。

“第二,我需要钱。启动资金。”“多少?”“五百两。”我狮子大开口。五百两银子,

够普通人家过好几年了。她眉头都没皱一下:“可以。但要记在账上。”“当然。”“第三,

”我看着她,说出了我最核心的条件,“我需要季家‘鸣凤阁’的绝对经营权。

”“鸣凤阁”是季家名下的一个戏院,位置很好,但因为经营不善,常年亏损,

现在基本处于半废弃状态。这是我这一个月打探到的,最适合我施展拳脚的地方。这一次,

季若烟没有立刻回答。她用手指轻轻敲着桌面,一下,又一下。“鸣凤阁虽然亏损,

但也是季家的产业。交给你一个外人,一个……赘婿,凭什么?”“就凭我是你丈夫。

”我故意加重了“丈夫”两个字。我看到她的手指停顿了一下。“我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妻。

”她冷冷地说。“但全城的人都知道,我是季家的女婿。我做出的成绩,是季家的。

我丢了脸,也是季家丢脸。”我摊了摊手,“我们早就绑在一起了,大小姐。一荣俱荣,

一损俱损。”她盯着我,眼神锐利如刀。我知道,她在权衡利弊。把一个亏损的产业交给我,

风险很大。但一旦成功,回报也大到难以想象。“可以。”她终于开口,“但我也有条件。

”“请讲。”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书,推到我面前。“签了它。”我拿起来一看,

瞳孔一缩。这是一份“卖身契”。不对,比卖身契更狠。上面写着,我,楚哲,

自愿成为季家的“乐奴”,终身不得离开季家,我创作的所有曲目,所有收益,

全部归季家所有。作为回报,季家保我衣食无忧。我“呵”地一声笑了出来。“大小姐,

你这算盘打得,我在地球都听见了。”“什么球?”她皱眉。“不重要。

”我把那份文书推了回去,“这份东西,我不会签。”“那就没得谈。”她的态度很坚决。

“不不不,”我摇了摇手指,“生意不是这么谈的。你这是垄断,是强买强卖。

我要的是合作,是双赢。”我拿起桌上的笔,沾了沾墨,在另一张白纸上写了起来。

“我们不签这个,我们签‘对赌协议’。”“对赌?”她显然没听过这个词。“没错。

”我把纸推到她面前,“我,楚哲,接手鸣凤阁。三个月为期。如果三个月内,

鸣凤阁的纯利润,超过它过去三年的总和。那么,鸣凤阁以后所有收益,我占三成。并且,

你要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还我自由身。”季若烟看着纸上的字,眼神闪烁。这个条件,

对她来说,诱惑力太大了。鸣凤阁过去三年基本是亏的,超过它,就等于只要我能盈利,

她就赢了。用一个半废弃的戏院和一纸婚约,来赌一个可能会下金蛋的鸡。稳赚不赔。

“那如果你输了呢?”她问。“如果我输了,”我拿起她那份“卖身契”,在手里掂了掂,

“我不仅会签了它,而且心甘情愿,当牛做马,再无二话。”季若烟死死地盯着我,

像是在重新认识我这个人。“你很自信。”“这不是自信,”我笑了,“这是我给你,

也是给我自己的,一个选择的机会。”一个让她摆脱我这个“废物”丈夫的机会。

一个让我摆脱季家这个牢笼的机会。她站起身,在书房里来回踱步。我能看到她内心的挣扎。

理智告诉她,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直觉又让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危险。

“好。”她终于停下脚步,“我跟你赌。”她在我的那份“对赌协议”上,签下了她的名字。

季若烟。字迹跟她的人一样,清冷,锋利。“从今天起,鸣凤阁归你管。人手,账房,

你自己去挑。”她把签好字的协议递给我,“五百两银子,明天会送到你院子里。记住,

你只有三个月。”“足够了。”我收起协议,转身准备离开。“楚哲。”她突然叫住我。

我回头。“我很好奇,”她看着我,“你到底是谁?”我冲她咧嘴一笑。“你未来的,

摇钱树。”第二天,我搬出了柴房。季家给我安排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叫“听竹苑”,

还配了两个小厮。五百两银子也准时送到了。我拿着银票,第一件事就是去鸣凤阁。

鸣凤阁在城南最繁华的地段,位置是真好,可惜里面破败得跟鬼屋似的。蛛网,灰尘,

发霉的木头味。戏院里还养着一个戏班子,大概二十多号人,老的老,小的小,

一个个面黄肌瘦,看见我这个新来的“管事”,眼神里全是麻木。我把所有人叫到大堂,

说了我的计划。“从今天起,鸣凤阁不唱戏了。”一句话,捅了马蜂窝。

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当场就跳了起来:“不唱戏?我们祖祖辈辈都是唱戏的,

不唱戏我们能干什么?”“就是!东家这是要砸我们饭碗啊!”“我们不干!”我没理他们,

自顾自地说道:“我们不唱戏,我们搞‘选秀’。”“选秀?”所有人都愣住了。“对。

”我拍了拍手,“我不管你以前是唱青衣的,还是唱花旦的,或者是跑龙套的。从现在起,

你们都是‘练习生’。我要从你们中间,选出最强的几个人,组成一个‘男团’。

”“练习生?”“男团?”他们脸上的表情,比听天书还迷茫。我懒得解释,

直接让人在鸣凤阁门口贴了张告示。告示写得很简单粗暴:“鸣凤阁招人!不问出身,

不看样貌!只要你有一副好嗓子,或者会一样稀奇古怪的才艺,能把天上的鸟逗下来,

能把地上的人看发笑,就来!一经录用,包吃包住,月钱十两!最终胜出者,奖励百两,

捧你做全城最亮的星!”这告示一贴出去,整个城都轰动了。月钱十两!还奖励百两!

这待遇,比得上官府的师爷了。第二天,鸣凤阁门口排起了长龙。我坐在大堂里,

当起了评委。然后,我看到了什么叫世界的参差。第一个上来的,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

他说他的才艺是胸口碎大石。“大哥,我们是搞音乐的,不是搞杂技的。”我把他请了下去。

第二个,是个瘦得跟猴似的年轻人,他说他会学一百种动物叫。“下一个。”第三个,

是个姑娘,长得挺水灵,一开口,那嗓子跟被砂纸磨过似的。“下一个。”……一上午过去,

我看了不下五十个人。歪瓜裂枣,群魔乱舞。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戏班子那群人,

就在旁边看热闹,一个个幸灾乐祸。那个白胡子老头凑过来:“楚管事,看到了吧?

这就是您要找的人?依老头子看,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唱戏吧。”我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

没说话。我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个世界的人,思想太僵化了。他们对“才艺”的理解,

还停留在戏曲和杂耍上。我需要的,是那种有天赋,但没经过系统训练的“野路子”。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门口传来一阵骚动。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被护卫拦在了外面。

“滚滚滚,叫花子来凑什么热闹!”“我不是叫花子,我是来应招的!

”那年轻人梗着脖子喊。我抬了抬手:“让他进来。”年轻人走了进来,大概十七八岁,

很瘦,但眼睛很亮,像有火在烧。他手里抱着一把破旧的琵琶,上面只有三根弦。

“你会什么?”我问。“我会弹琵琶,还会唱歌。”他有点紧张,但还是挺直了胸膛。

“弹一个听听。”他坐下,抱着那把破琵琶,手指一拨。一段急促又激昂的旋律响了起来。

不是这个世界那种软绵绵的调子,充满了力量感。然后他开口唱,嗓音清亮,穿透力很强。

唱的是一首边塞诗,被他唱出了金戈铁马的味道。我眼睛一亮。这是个好苗子。等他弹完,

我问道:“叫什么名字?”“卫风。”“你这曲子,跟别人不一样。

”卫风的眼神黯淡了一下:“我爹说我这是野狐禅,不登大雅之堂。没有一个戏班子肯要我。

”“你爹错了。”我站起来,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从今天起,你被录用了。

”卫风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戏班子那群人也傻眼了。有了卫风这个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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